聖經記載:「從此,耶穌才指示門徒,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,受長老、祭司長、文士許多的苦,並且被殺,第三日復活。彼得就拉著他,勸他說:『主啊,萬不可如此!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。』耶穌轉過來,對彼得說:『撒但,退我後邊去吧!你是絆我腳的;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,只體貼人的意思。』」(太16:21-23)以往看到這處章節時,我心裡總有困惑:彼得聽到主耶穌去耶路撒冷會被人處死,彼得因著愛主耶穌才攔阻不讓主耶穌去的!為什麼彼得的好心,卻被主耶穌定罪為是撒但呢?難道彼得說的話不是善意的嗎?帶著這個困惑我曾多次向主禱告尋求……

感謝主!後來我在一本書籍中找到了答案,書中說:「主耶穌要釘十字架的時候,彼得說什麼?(『主啊,萬不可如此!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。』(太16:22))『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』這是什麼?這是真實的信嗎?(不是。)這叫什麼?(好心。)人的好心。……神把人的好心,神把人的信念,神把人認為好的、不合神心意的東西看成什麼?神說:『撒但,退我後邊去吧!』(看成撒但。)哎,是撒但!……神的這句話是一句什麼性質的話?一方面是揭露,一方面是定罪,還有一方面呢?審判!對不對?是不是審判?(是。)那彼得聽完這話什麼滋味?(受刑罰。)受刑罰了,心如刀絞似的。就像人常說的,心如刀絞似的,那心跟刀剜似的,難受啊,不理解啊,『哎呀,神哪,我對你都這麼大的愛了,我這麼相信你,我又想這麼保護你,我這麼心疼你,我這麼愛你,你怎麼能這麼對待我呢?對我說「撒但,退我後邊去吧」,我是撒但嗎?我是人哪!我是跟隨你的人哪!我是跟隨你的跟隨者啊!你怎麼能把我看成撒但呢?而且這麼不近人意,讓我退後邊去吧,太難受了,太痛苦了!』神這麼處理,這麼對待這樣的事。通過這個事,你們看沒看見神對人類的信念,神是什麼態度?(定罪,審判,揭露。)明白了,是吧!神不喜歡,厭憎。不但是不喜歡、厭憎,還有一個最嚴重的,就是對這個事定罪呀!從神的這些表現當中,看沒看見神的性情?(看見了。)什麼性情?(公義聖潔的性情。)這個肯定是。還有呢?你說在神那兒作事,雖然說寬容、憐憫、忍耐、慈愛這些比較正面,或者對人來說比較受益、讓人覺得容易接受的神的所有所是,神時時流露,時時賜給人;但是人一旦觸犯了他的性情,觸犯了原則,出了原則,神怎麼對待?神定罪啊!神不給你模稜兩可的說法,說人這麼做是人的好心,沒有別的意思,就饒了他吧,這次就過去吧,在神那兒沒有這個。他沒有人那個中庸之道,沒有人意,沒有人意摻雜。一就是一,二就是二,對就是對的,錯就是錯的,沒有模稜兩可的東西……所以說,彼得說那一句話是什麼話啊?是蠢話,是無知的話,是代表撒但說的話。你看看,麻煩了吧!這就叫信念給人帶來的災禍,帶來的後果。問題嚴重不嚴重?(嚴重。)嚴重到什麼程度了?(抵擋神,做了撒但的出口。)做撒但的出口了。代表撒但,代替撒但抵擋神了,想拆毀神的工作。那你說,這一切主耶穌所作的如果正如彼得所說的,那這救贖人類的工作不就毀了嗎?彼得說這句話什麼性質啊?(打岔神的工作。)所以說,神毫不留情地,帶著怒氣說了一句話,這句話是定罪,也是審判,這裡有神的性情啊!那人有這樣的信念,信念裡帶著好心,帶著人的願望,帶著人美好的盼望,帶著很多人所認為的積極的、正面的這些好心、好的東西,都在裡面摻雜著,神稱不稱許?(不稱許。)這些東西都不錯呀,那為什麼神不稱許呀?這裡一方面人對神沒有真實的認識,這是大方向,因著人對神沒有真實的認識。另外一方面,從實際一方面來看呢,人對神所說的話、所作的事沒有真實的順服,也沒有真實的領會,就總想憑人意,『哎呀,神你別這樣作』,『哎呀,神你別那樣作』,『哎呀,神這樣作不太好吧,別傷著他』,『哎呀,這樣作不太如人意吧,這樣不太體諒人吧』,盡是人為的作法。這裡沒有順服,沒有真實的認識,沒有真實的敬畏,只有打岔,只有拆毀,沒有任何真實的信的成分。所以說,彼得說了這一句話,然後受了審判……」(摘自《具備真實的順服才是真正的信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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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為人類中的一員,作為敬虔基督徒中的一員,我們都有責任、有義務為完成神的託付而獻上我們的身心,因為我們的全人都是從神而來,都是因神的主宰而有的。若我們的身心不是為了神的託付,不是為了人類正義的事業,那我們的靈魂將愧對於為神的託付而殉道的人,更愧對於供應我們全部的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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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的時候,我們家裡很窮,姐弟六個全靠父親一人賺錢養家。我從小穿的都是哥哥穿小的衣服。每天放學回家後,我們就從筐裡拿一個窩窩頭,再去缸裡撈一塊鹹菜,這就是我們的一頓飯。那時每當看到同學家吃白米飯,我就在心裡暗暗地想:以後我一定要掙大錢,過上好日子。

成家後,為了讓妻兒過上好生活,我更是努力賺錢,後來因為生第一個孩子不到生育年齡,我和妻子被廠裡領導開除場記,我被留廠察看,廠裡扣掉了我們的工資,每月只給25元的生活費,實在養活不了一家老小,無奈我又額外找了一份工作。為了能多掙些錢,再苦再累的活我都去幹。後來因為熟人關係我恢復了原職,在公司管理煤,不管哪個煤場賣給公司的煤都會在私下裡給我一些外快,兩年下來我也賺了不少錢。後來聽人家說開大客車能掙錢,我就買了輛大客車,干了兩年,也攢了不少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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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出生在一個非常重視教育的家庭,家人秉承著「大人再苦再累也要供孩子上好學」的思想,所以在父母的帶動下,我從小就樹立了「好好學習才是正道」的價值觀。但我爸爸在家裡是最不受爺爺奶奶待見的孩子,在奶奶家我們是這個大家庭的「外人」,小小的我也感受著這一切。由於種種偏見,我更立下心志:一定要好好學習,做一個有出息的人,讓爺爺奶奶、姑姑他們對我們一家刮目相看。因著這個心志以及自己的天賦,我從小在學習上總是名列前茅。

但高考那段時間我一直頭痛,導致我高考成績不理想,心中有種抑鬱不得志的感覺。大學之後我心想:「我是因為高考失利才來到這裡的,所以我的學習成績比同學們好是理所當然的,是必須的。」但是後來每次成績出來總有幾個人一直壓著我,我心裡很不是滋味。同時我也感到只要活著,這種競爭是沒有止境的,在痛苦的時候我便思考:「難道我就這樣過一輩子嗎?一輩子都是為了爭名奪利而活嗎?做一個有出息的人是家人對我的期望,但這真的是我想要的嗎?如果等到有一天我奄奄一息,一個人孤獨的躺在床上回想這一生時,結果發現這輩子都是在爭名奪利,都是為了別人活,那我該會多痛苦、多後悔啊?!但如果現在我就什麼都不管了,去做自己喜歡的事,去旅遊,去體嘗各種新鮮事物,等到我死的時候可能也會覺得活這一世虛空一場,沒有任何意義。那我到底該怎麼活呢?我活著的價值與意義是什麼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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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和丈夫是在一個偶然的機會下相識的,通過接觸我覺得他這個人比較實在,心地也比較善良,就對他產生了好感,也願意和他來往。當時我們工作都比較忙,經常加班,晚上好不容易有個休息時間,他都會坐一個多小時的車來和我聊天,我們每次都聊得很開心。那時我總感覺時間是那麼的短暫,也常常為有一個人這樣在乎自己,感到幸福溫暖。

可是雙方家人聽說我們談朋友都堅決反對,因為他們都早已替我們物色好了結婚的對象,但經過長達五年的堅持,我們還是走到了一起。結婚時很寒酸,公婆沒有給我們準備什麼傢俱,也沒有新房,只有一張床,但我覺得只要丈夫對我好,吃什麼苦我也願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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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高氣傲的我,不願一生都跟黃土地打交道,汗流浹背只為吃飽穿暖,過著那種毫無趣味的日子。因為我還有更大的理想,想成為事業型的女強人,猶如眾星捧月一般,神采奕奕地給員工們講自己的創業史,那種感覺多好啊!想到這兒,我的心都飛出了這片莊稼地,篤信只要我肯努力付出,靠著自己的雙手,一定能闖出一片屬於自己的天地。

初中畢業後,我懷揣著夢想奔向了社會,開啟了新一季的旅程。我每天穿梭於城市的大街小巷,哪裡掙錢多就去哪裡,不敢有絲毫的鬆懈與怠慢,更不給自己喘氣的機會。在這期間,我擺過地攤、幹過飯店服務生,印刷廠學徒工……最後因趕上非典不得不回了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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吃過晚飯,媽媽和兒子坐在一起聊兒子找工作的事,兒子突然對媽媽說:「媽,要是我爸爸還活著,他肯定能幫我找一份好工作,唉 可惜啊!」媽媽聽到兒子這幾句埋怨的話,心裡酸溜溜的,她有好多話早就想對兒子說,但不知從何說起,等了片刻,媽媽語重心長地說:「孩子,別著急上火,聽媽媽給你講個兩個大學生的故事吧。」

八十年代末期,相隔千里的鄭強與周紅霞考進了同一所師範大學。鄭強是一個「有才」的宣傳部長,紅霞呢,是一個老實巴交的普通女孩,就在大學即將畢業時,倆人彼此有了好感,但鄭強的家裡非常反對,嫌棄紅霞家境不好,這並沒有影響倆人的感情,他們義無反顧地走到了一起,畢業後被分配到了鄭強家鄉的一所鄉鎮中學任教,一年後倆人結婚了。鄭強的父母只給了一點兒錢置辦家用,倆人過著拮據但幸福的日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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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出生在偏遠山區一個落後的農村家庭,十幾歲時我們村裡才開通公路。記得村裡有個人買了小轎車,當時全村都轟動了,我好羨慕他。後來他開車回來,村裡的大人小孩,都早早地來到村口等著迎接這個有車的名人,當然我也在其中。好不容易等到了,只見大家熱烈地歡呼著,那個情景深深地震撼了我的心靈,多麼希望今天享受眾星捧月的人是我,那我豈不是光宗耀祖了。於是我暗立心志,我長大也要賺很多錢,也要開車回家。那時的我以為有錢、有名望就是幸福。

於是,十七歲的我就懷揣著「賺大錢」「出人頭地」的夢想,來到上海這個大都市。功夫不負有心人,經過十幾年的打拼,我成立了自己的公司,買了房子、車子,實現了我的夢想。可擁有這些後,我卻發現錢並沒有給我帶來開心、幸福,反而給我增添了很多煩惱、痛苦,讓我活得特別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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傑尼是一個90後男孩,他特別喜歡看偶像劇,每當看到劇中女主角不顧家人反對,為了愛情放棄大小姐的身分跟男主角私奔,或者男主角放棄富二代的身分,甘願與女主角過平淡的生活時。傑尼都很受感動,也為男女主角最後能終成眷屬而感到開心。電視劇中上演的一場場轟轟烈烈、坎坎坷坷、不離不棄、忠貞不渝的愛情故事,在懵懂的傑尼心中深深的刻下了烙印……

回到現實,傑尼雖然知道現實生活與偶像劇完全是兩碼事,但他還是期待著能有一場以他為男主角的愛情故事完美上演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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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現實生活中學做誠實人怎麼那麼難呢?!

我剛經營服裝生意時,銷量很一般。那時,很多同行都陸續買了房子和車,為此我很苦惱:同樣做生意,人家怎麼都發家致富了?我怎麼就不行?這裡面肯定有「學問」,於是我就觀察他們是怎麼賣的。一段時間後,我終於發現了同行們的「生財之道」。因為每個人都愛聽恭維的話,所以,搞營銷就得學會摸準顧客的心理,說他們愛聽的話,顧客自然就願意消費了,也就是世人常說的:「好人長在嘴上,好馬長在腿上」,看來我不能再像以前那樣實實在在地賣貨了,得多在嘴皮上下功夫了。從此,我也見什麼人說什麼話,只要能賣出服裝,把錢賺到手就行。有時顧客挑了一件根本不合適的衣服,我也會言不由衷地勸說道:「這件衣服特別適合你,穿在你身上非常有品味,一般人穿不出來這種效果。」有的顧客沒有主見,聽我這樣說就信以為真,把根本不適合自己穿的服裝買走了,同行見了都說我越來越會說話,會做生意了。就這樣,我每天都虛偽地說著言不由衷的假話、謊言,時間久了的確賺了很多錢,但良心越來越受譴責。有時也試著想要停下來,本本分分地做生意,可是我發現再也達不到不說謊了,在利益面前,我的良心與人格都在淪陷。想想自己畢竟是一個基督徒,就會時常在心裡默默地問自己,自己現在這樣活著,還配稱一個信神的人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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