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當讀到馬太福音7章22至23節:「當那日,必有許多人對我說:『主啊,主啊,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,奉你的名趕鬼,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?』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:『我從來不認識你們,你們這些作惡的人,離開我去吧!』」我心裡就總有一絲不解和擔憂:這些話如果是主對那些不信神的人,或者信神後又離主而去的人說的,還可以理解,可主明明是在定罪那些奉主的名傳道作工的人啊,這究竟是為什麼呢?主為什麼要這樣說,主的心意又是什麼呢?這些年來,我一直熱衷於為主傳道作工,在教會裡做侍奉,那我所做的這一切到底是否能合主的心意呢?是否會被主定為作惡的人呢?究竟怎樣作工花費才能得到主的稱許?主為什麼要這樣說,主的心意又是什麼呢?這些年來,我一直熱衷於為主傳道作工,在教會裡做侍奉,那我所做的這一切到底是否能合主的心意呢?是否會被主定為作惡的人呢?究竟怎樣作工花費才能得到主的稱許?我思索了許久,卻沒有找到準確的答案。我的心很迷茫,一直在尋求著……

基督徒查聖經

感謝主的引導,半年後的一天,我終於在一本屬靈書籍上找到了答案。我看到書上是這樣說的:聖經裡主耶穌說:『當那日,必有許多人對我說:「主啊,主啊,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,奉你的名趕鬼,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?」』(太7:22)然後主耶穌說什麼?(「我從來不認識你們,你們這些作惡的人,離開我去吧!」(太7:23))為什麼主耶穌說這話?那些奉主的名醫病趕鬼、奉主的名傳道跑路的人為什麼成了作惡的人了?這些作惡的人是哪些人哪?是那些不信神的人嗎?(不是。)是哪些人?(信神而不行真理的人。)對。相信神,跟隨神,也為神花費,也為神撇棄,也盡上了自己的本分,但是盡本分沒有忠心,沒有見證,成了作惡了,所以主耶穌就說:『你們這些作惡的人,離開我去吧!』

衡量人的所做所行是善是惡的標準是什麼?就是你心思所想的、所流露出來的、所行出來的有沒有實行真理的見證,有沒有活出真理實際的見證。你如果沒有這樣的實際,沒有這樣的活出,那無疑你就是作惡的人。作惡的人在神那兒怎麼看?就是你心思所想、你外表做出來的都是在羞辱神,不是在為神作見證,不是在羞辱撒但、打敗撒但,而是處處都是羞辱神的記號;你不是在見證神,你不是在為神花費,不是在為神盡上你的責任與義務,而是為你自己。『為自己』言外之意是為了什麼?為撒但。所以到最終神就會說『你們這些作惡的人,離開我去吧!』賞賜沒有了,神不紀念了,在神那兒不是善行,成惡行了,這不是一場空嗎?」

從這些話中我明白了,原來神衡量我們所做的一切是善是惡,不是根據我們外表的好行為,也不是看我們為主作了多少工、跑了多少路、受了多少苦,而是看我們做這一切的目的是為了啥。若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愛主、滿足主的心意,在凡事上高舉主、見證主,遵行主的旨意,那我們所做的就能蒙主稱許;相反,若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在打著為主的旗號,以此來換取神的賞賜、祝福,或者名利地位,那就不能得到主的稱許,反而被主定為是作惡的人。我越揣摩這些話越心服口服,神衡量人的標準與我們人衡量人的標準的確不一樣啊!這完全體現了神鑒察人心肺腑,更體現出神的公義聖潔呀!

想想那些法利賽人、祭司長、文士,走遍洋海陸地傳揚耶和華神的福音,在人看他們都很敬虔,但他們卻被主耶穌定罪、咒詛,而且主耶穌一再揭露他們是假冒為善的人,是毒蛇的種類。其實仔細想想,他們雖然常常給眾人講解聖經,凡事都持守聖經的規條,對人也講愛心,但實際上他們所做的一切並不是在實行神的話,也不是在遵守神的誡命,而是做給人看的,是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、飯碗。就像主耶穌所揭露的:「他們一切所做的事都是要叫人看見,所以將佩戴的經文做寬了,衣裳的繸子做長了,喜愛筵席上的首座,會堂裡的高位,又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安,稱呼他拉比(拉比就是夫子)。」(太23:5-7)他們為了達到讓眾人高看、崇拜的目的,禱告時故意站在會堂和十字路口,就連他們的禁食、施捨行善都故意讓眾人看見。從中看到他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迷惑人、牢籠人,根本不是為了事奉神。而且他們也不帶領百姓實行神的話、守住神的誡命,而是只帶領眾人搞宗教式的禮拜、唱詩、讚美,或持守一些祖宗遺傳。當主耶穌來傳道作工時,這些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為保住自己的地位、飯碗,公然背棄神的律法誡命,編造謠言、作假見證,瘋狂定罪、陷害主耶穌,竭力攔阻信徒跟隨主耶穌,最後勾結執政掌權的把主耶穌釘在了十字架上。這樣的人外表的好行為再多,再勞苦作工,可在神眼中都是作惡的人。

再回顧自己信主這些年,雖然有些好行為,也受苦傳道作工,但我撇棄花費是為了愛神、滿足神嗎?不都是為了得冠冕、得賞賜,享受天國的福分嗎?當看到教會光景冷淡時,我考慮的不是弟兄姊妹的生命,而是擔心自己牧養不好主的羊,將來得不到主的賞賜、得不到天國的福分可咋辦?若真是這樣,我世上該享受的沒享受到,神若也不稱許我,那我不是虧大了嗎?難怪主說從來都不認識我們這些作惡的人,讓我們離開他去吧,原來我們所做的都與主無關,都是在為自己!

後來,我看到主耶穌說: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,愛主你的神。這是誡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」(太22:37-38)再次揣摩主的話,我覺得更透亮了,看到神的心意是希望我們無論做什麼事,都能憑著愛神、體貼神心意的心去做,注重在凡事上因著愛神而去實行神的話,這樣一方面能行在神的心意上,最主要的是藉著按神的話行,我們的不義也能得到解決,逐步成為合神心意的人。這時,我想到了約伯,他的一生就注重實行神的話,追求敬畏神遠離惡,最終在大試煉中站住了見證,得到了神的稱許。還有彼得、亞伯拉罕這些得著神稱許的人,他們沒有一個像法利賽人那樣,打著事奉神的旗號搞自己的經營,而是能用真誠的心來信神、愛神、順服神,遵行神的道,走敬畏神遠離惡的路,最終得到了神的稱許。以後我得把他們當作效法的標杆!

感謝神的引導,現在我心裡亮堂多了,內心的迷茫也漸漸消散,我找到了信神最正確的追求方向和目標。以後的事奉中,我願意按神的話來行,高舉主、見證主,把弟兄姊妹帶到神的面前,為愛神、滿足神獻上自己的一份,不為自己的利益圖謀,這才是我作為受造之物該有的理智。感謝主!

新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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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來源: 中文聖經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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