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你別動,別喊,不聽話,我一刀下去你兩條人命就沒了。」一名凶惡的歹徒持著刀對著我一個手無寸鐵的孕婦威脅道。

雖然事情已經過去十多年了,可如今想起來仍是讓我心有餘悸,但更多的是對神的感激,危難之際,若不是神的保守,真不知後果會怎樣!

文章標籤

Fann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視頻中成功的商人,擁有自己的生意王國,名利地位雙豐收,物質生活得到滿足,但他活著為何那麼虛空與痛苦呢?他一直都在為自己的夢想追逐,當夢想成真時,他卻覺得很累,可是他已經無法停下來了,所以他很羨慕那個活得很簡單的朋友。

文章標籤

Fann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談到長生不老這個話題,不知有多少人都在尋找這個祕方,遠至古代的秦始皇,近到現在的人都希望能找到這樣的靈丹妙藥,嚮往有一天自己能長生不老。尤其看到有許許多多的人希望通過各種鍛煉、各種養生保健來達到讓自己延年益壽,甚至有的人把自己的永生夢寄託在了科學身上,期待在未來科學發達的時候,通過科學的手段來復活已逝去的身體,好重新回到這個物質世界,回到親人身邊。例如:新京報訊 昨日,阿爾科生命延續基金會(Alcor)對新京報記者確認,該基金會已經為重慶女作家杜虹進行了大腦冷凍,遺體冷凍手術在北京進行。不久後,該基金會有望在北京進行第二例冷凍大腦手術。

據重慶晚報報道,5月30日下午5時40分,杜虹逝世。隨後,杜虹的遺體在北京經過了4個小時的灌流手術後,遺體冷凍的初步流程完成。隨後運往美國進行分體後保存。如今,她的大腦已經存放在該基金會的所在地亞利桑那州鳳凰城。

文章標籤

Fann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一天,我逛街的時候,買回來一套特別可愛的睡衣。衣服上的小羊,毛茸茸的、白白的,穿在身上既舒服又可愛。從來沒有對哪一件衣服這麼喜愛的我,都快把它當寶貝了,就連脫下來的時候我都會把它疊得整整齊齊。三天後,同住的姊妹說要去洗衣服,問我有沒有準備洗的衣服,我看了看身上的睡衣,覺得我要保持我的「小羊」白白的,就馬上脫下睡衣給姊妹拿去洗了。

第二天下午,我看到洗好的白羊羊睡衣,驚訝地發現白白的羊被染上了黑色,頓時我氣得火冒三丈,拿起衣服就衝下床要去找姊妹理論,心想:我必須去教訓她,為什麼這麼不小心?白色的東西怎麼可以和深色的一起洗呢?都二十幾歲的人了,到底有沒有一點生活常識啊?可就在我開房間門要衝出去的時候,我突然停了下來。一下子意識到不對勁兒:誒呀,我是信神的人啊!我現在是想幹什麼呢?不就是一件衣服嗎?我至於發這麼大火氣嗎?我連忙在心裡禱告:「神啊,我對姊妹有成見了,覺得她好笨。雖然我也知道她肯定不是有意的,我不該衝她發火,但是我很喜歡這件衣服,就是想去說她幾句,心裡才痛快。神啊!我知道這樣不對,是出於自己的血氣,願你保守我先放下這些。」禱告後,我心裡平靜了一些。

文章標籤

Fann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愛心驛站的弟兄姊妹

你們好!

文章標籤

Fann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那是一個星期天的上午,天氣比較悶熱,菜市場裡也很潮濕、陰暗,無論是買菜還是賣菜的,心情也隨著天氣變得壓抑、急躁。蕭凡聚會結束路過菜市,便想買點菜帶回去,碰巧賣肉的屠夫推著肉案車攔住了她的去路,大喊道:「嫂子!帶塊肉回去吃,今天的肉很新鮮……」蕭凡微笑地搖搖頭說:「今天不買了,下次吧。」屠夫不高興地說:「嫂子,我現在手頭上正缺錢,你想想辦法,把欠我的賬結一下。」蕭凡有些詫異:「結賬?什麼賬?我怎麼一點印象都沒有?」屠夫陰陽怪氣地說:「嫂子啊!你真是貴人多忘事啊!去年春天,你割了我家半頭豬,還沒付錢呢!怎麼這就忘了呢?」蕭凡聽了,有種「丈二和尚——摸不著頭腦」的感覺,她心想:自己從來沒有一次買過那麼多的肉,尤其是二月份,不過年、不過節的,這人是不是搞錯了?

於是,她跟屠夫解釋:「老闆!你是不是記錯了?」蕭凡話一出口,屠夫就把砍刀往肉案上一甩,只聽「咣鐺」一聲,隨即他怒吼道:「媽的,那麼多肉,怎麼可能記錯?也不睜開眼睛看看老子是誰,竟想吃老子的黑,佔我便宜……」說著還把賣肉的幾把刀用力一甩,「稀裡嘩啦」一陣響,菜市場頓時一片寂靜。那些做買賣的人,膽大的往前湊湊看看熱鬧;膽小的往後退,很怕刀不長眼睛飛到自己身上。不一會兒,菜市變得嘈雜、喧嘩。幾個人圍站在一起小聲議論,有人說:「沒錢就別吃肉,吃了還賴賬,以後臉往哪放?」還有的人搖頭說:「這事難說,弄不好是誤會。」一時間,漫天流言蜚語,說什麼的都有。蕭凡站在一旁,臉上火辣辣的,被人當眾這樣議論還是頭一次,頓時感覺很尷尬,心裡有些難受。這時,她不住地禱告主,求主安靜她的心,能冷靜處理這件事。她靜下心與屠夫解釋:「老闆,你別急,這裡肯定有誤會。我是信主的,不會賴你的錢,我要是真吃你的豬肉,我賠你雙倍錢!」屠夫冷冷一笑:「哼!單份錢都給不起,還給雙份錢勒,說得倒好聽……」屠夫隨後說了很多難以入耳的髒話。

文章標籤

Fann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耶穌說:「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。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,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,我在那裡,叫你們也在那裡。」(約翰福音14:2-3)

文章標籤

Fann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前些天和一朋友聊天時,她說起她一同事的母親,原本的生活已經很優越了,住的房子是100平米的,但她母親還不知足,總是羨慕別人住別墅,憂愁之餘,總是跟兒子唸叨,說只有過那樣的生活才是高品質的生活。於是她兒子為了讓母親住上別墅,就努力把原有的生意做大,不料生意失敗,資金緊張,不得不把現住的房子賣掉,母親只能隨他擠進了僅幾十平米的蝸居……

這不由得讓我想到了《漁夫與金魚》的故事:金魚因為要報答漁夫的救命之恩,說可以滿足他的所有要求,漁夫的妻子想要新的木盆,之後就有了新木盆,漁夫妻子又要大房子,之後有了大房子,她還不滿足又要當貴婦人,當了貴婦人又要當女王,可她還是慾壑難填,最後金魚不理她了,他們的生活又回到原點……這個童話故事讓我們看到人的慾望是無止境的。

文章標籤

Fann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秋末的一天中午,寒梅剛忙完家務就聽見急促的敲門聲,原來是教會一姊妹來告訴寒梅,中共警察要把以往被抓過的信徒再重新抓進監獄,近幾天已經有一些弟兄姊妹被抓了,讓寒梅趕快出去躲避。寒梅聽到這個消息,兩年前被抓捕的一幕幕不由得又閃現在眼前:

2012年,正是神的國度福音擴展之際,寒梅為還報神愛,也和弟兄姊妹投入到了繁忙的福音工作中。沒曾想在傳福音時她和一些弟兄姊妹被抓了,幾天後,因寒梅家中有個癱瘓丈夫,一個村長親戚去派出所說情,又交了九百五十元罰款才勉強先讓寒梅出來了。當時寒梅想到她和弟兄姊妹又沒做違法的事,只是傳福音,就被強行抓捕還罰了錢,心裡就氣憤不已……

文章標籤

Fann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聖經經文:

耶穌叫了十二個門徒來,給他們權柄,能趕逐污鬼,並醫治各樣的病症。這十二使徒的名:頭一個叫西門、又稱彼得,還有他兄弟安得烈,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,腓力和巴多羅買,多馬和稅吏馬太,亞勒腓的兒子雅各,和達太,奮銳黨的西門,還有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。耶穌差這十二個人去,吩咐他們說:「外邦人的路,你們不要走;撒瑪利亞人的城,你們不要進;寧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。隨走隨傳,說天國近了!醫治病人,叫死人復活,叫長大痲瘋的潔淨,把鬼趕出去。你們白白的得來,也要白白的捨去。腰袋裡不要帶金銀銅錢。行路不要帶口袋;不要帶兩件褂子,也不要帶鞋和柺杖。因為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。你們無論進那一城,那一村,要打聽那裡誰是好人,就住在他家,直住到走的時候。進他家裡去,要請他的安。那家若配得平安,你們所求的平安就必臨到那家;若不配得,你們所求的平安仍歸你們。凡不接待你們、不聽你們話的人,你們離開那家,或是那城的時候,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。我實在告訴你們,當審判的日子,所多瑪和蛾摩拉所受的,比那城還容易受呢!我差你們去,如同羊進入狼群;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,馴良像鴿子。你們要防備人;因為他們要把你們交給公會,也要在會堂裡鞭打你們,並且你們要為我的緣故被送到諸侯君王面前,對他們和外邦人作見證。你們被交的時候,不要思慮怎樣說話,或說甚麼話。到那時候,必賜給你們當說的話;因為不是你們自己說的,乃是你們父的靈在你們裡頭說的。弟兄要把弟兄,父親要把兒子,送到死地;兒女要與父母為敵,害死他們;並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。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。有人在這城裡逼迫你們,就逃到那城裡去。我實在告訴你們,以色列的城邑,你們還沒有走遍,人子就到了。學生不能高過先生;僕人不能高過主人。學生和先生一樣,僕人和主人一樣,也就罷了。人既罵家主是別西卜(別西卜:是鬼王的名),何況他的家人呢?所以,不要怕他們;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,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。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,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;你們耳中所聽的,要在房上宣揚出來。那殺身體,不能殺靈魂的,不要怕他們;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,正要怕他。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麼?若是你們的父不許,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;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。所以,不要懼怕,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!凡在人面前認我的,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;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,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。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;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,乃是叫地上動刀兵。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,女兒與母親生疏,媳婦與婆婆生疏。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。愛父母過於愛我的,不配作我的門徒;愛兒女過於愛我的,不配作我的門徒;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,也不配作我的門徒。得著生命的,將要失喪生命;為我失喪生命的,將要得著生命。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;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。人因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,必得先知所得的賞賜;人因為義人的名接待義人,必得義人所得的賞賜。無論何人,因為門徒的名,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裡的一個喝,我實在告訴你們,這人不能不得賞賜。」(馬太福音10:1-42)

文章標籤

Fann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